关于在全县开展妇幼保健、保偿
“一条龙”服务工作的方案
一、开展妇幼保健、保偿“一条龙”服务的意义:
(一)孕产期保健、儿童保健是母婴保健的基本内容,是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及《中国妇女、儿童发展纲要》的实际行动。
(二)是实践江总书记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。“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”是三个代表重要内容之一。在妇幼保健工作中实践“三个代表”,就是要建立完善的、技术过硬、服务周到、让群众感到方便、安全、放心、满意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,充分体现妇幼保健工作始终全心全意维护着最广大人民的健康利益,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,使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得到提高。妇幼保健保偿制是我国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组成部分,是一种符合我国国情,符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妇幼卫生事业实际需要的制度,它把妇幼保健技术与保偿制度相结合,是一种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,服务于民,具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双重性质的管理制度,它以其服务的多样性,广泛的群众性和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特点,已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,它能使妇幼卫生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。妇幼保健、保偿“一条龙”服务是贯彻执行江总书记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。
(三)是搞好孕产妇、儿童系统管理是保护母婴健康、促进优生优育、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保障。“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”,一个妇女从怀孕开始到分娩结束,要经过10个月漫长的过程。无论是孕产妇和胎儿都要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;同时也可能遇到一些有害因素,产生各种病理变化,而造成孕产妇疾病或胎婴儿异常。如流产、早产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、死胎与先天畸形等不良结局,严重者还可造成孕产妇或围产儿死亡等严重后果。因此,早期建立孕期保健卡、儿童保健卡,按期进行检查,早期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处理,使孕妇安全渡过孕期、分娩期与产褥期,并获得一个健康、聪明的小“宝宝”。还能使孕妇及时得到优生优育及自我保健指导,尽可能及早诊断和防治任何影响分娩和胎儿发育的异常情况,降低孕产妇、胎儿、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。
为认真落实江总书记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更好地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和《江苏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〉办法》,认真完成《中国妇女、儿童发展纲要》目标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二个系统管理率,降低孕产妇、儿童死亡率,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提出对育龄妇女提供母婴保健一条龙医疗保健服务的方案。
二、开展妇幼保健、保偿“一条龙”服务的方案:
1、凡在高淳县范围内的欲婚男女,必须到县妇幼保健所接受婚前保健,取得婚前卫生科普知识健康教育与指导、体检合格证,并自愿式缴纳孕产期保健费、婴儿系统管理费及妇幼保健保偿费,方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2、卫生部门免费为孕妇、儿童进行下列妇幼保健服务:
1)婚后怀孕12周内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早孕建卡,并定期接受产前检查;
2)、分娩后于7、14、28天接受妇幼保健网络人员三次产后访视;
3)、新生婴儿在出生后30-42天内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免费建立儿童保健卡、母婴接受一次体格检查、婴儿定期接受健康检查(一岁以内接受四次检查、二岁以内每半年检查一次、三岁至六岁每年检查一次)。
3、母婴保健、保偿费的管理由妇幼保健所根据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考核,按比例反馈给有关医院。
总之,通过保健、保偿“一条龙”服务,既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,降低孕产妇、儿童死亡率;又能调动妇幼保健人员工作积极性,提高妇幼保健管理质量,提高二个系统管理
率,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!
高淳县妇幼保健所
2001年10月